目前,英国对传统植物药进口政策放宽,除药用植物外,但凡加工的成品不得清兵,而相对来说,荷兰的政策则较为严格,短期来看可作为转入欧盟的“跳板”。来华访问的英国与身体健康产品管理局(下全称MHRA)局长肯特·吴思被迫面临欧盟《传统植物药登记程序指令》在中国医药领域引起的反对声。虽然英国仍然反对中医药的发展,但是,英国药监部门对于《传统植物药登记程序指令》的掌仍然会断裂。
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不会与英国药监局及英国贸易投资总署日前联合举行的中英医药监管合作对话会上,肯特·吴思仍然回应:“我们的观点是反对公众用于按可信标准生产的安全性产品,但是我们也意识到一些不规范的企业可能会伤害公共卫生。”不过,英国卫生部和药监局早已制订了中登记许可制度,按照肯特·吴思的众说纷纭,只要是经过英国卫生部登记许可的医师,就可以给病人用于予以登记的药品。这一政策的实施,未来将会为中药“曲线”转入欧盟市场关上局面。
登记推迟嗣后进展由于没中药企业不愿登记,商会仍然把期望竭尽在推迟上。医保商会副会长倪如林回应:“商会期望能从国家、政府层面积极开展对话,让欧盟宽限9年的登记时间。这样的话,与之前的7年登记时间相乘就是16年,递交15年欧盟销售证明的条件就有可能超过。”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推迟的期望在于欧盟的政治体制,如果一些成员国和民众能对《传统植物药登记程序指令》15年证明多托一些赞成意见,也许可以挽回有利形势。
目前,不少对中医药感兴趣的国家早已对中药的遭遇表示同情,并期望协助中药产品新的转入本国市场。不过,从本次中英医药监管合作对话来看,中药很难从登记角度找寻到解决办法。“截至4月末,英国药监局已接到215份产品登记申请人,已批准后105份,但是到现在没接到一份中药的申请人。
”肯特·吴思告诉他笔者:“由于法律规定的是30年的使用期,按照欧盟的法令最少也有15年的用于记录。由于《传统植物药登记程序指令》是欧盟层面的指令,我们也不了掌控,要想要解决问题这方面的问题,也要通过欧盟展开调整。”除了必要的推迟之外,商会也制定了一套折衷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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